绾绛血

如今只想肆意生长。

【杂谈】谈谈CP圈那些所谓的道德问题

排!而且特别讨厌那些在人面前对别人萌的CP叨逼叨吐槽个不停的人,懂不懂尊重啊(摔!你在我面前diss我的CP我只想把你头拧下来好吗!

太博曰_回来更文?:

有些人,喜欢把个人的桎梏,强加于他人和群体的自由。




比如明星拍电影赚了票房,被认为应该多多捐献;比如在国庆日发了自己的工作宣传而不是加入祝贺的队列,被认为不爱国;又比如两个人被组成CP,因为原角色设定问题,所以被谴责道德败坏、三观不正。




请问这与所谓的道德绑架有何不同?










道德绑架,是指人们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过高的甚至不切实际的标准要求、胁迫或攻击别人并左右其行为的一种现象。




至于CP,在同人圈最常用的释义是恋爱关系,当然一段关系里的不同时期(仇敌关系、朋友关系、单恋关系、恋爱关系和婚姻关系等等情形)是应当包括在内。




而去谴责别人所站的CP不道德的人,通常只关注在一个点:B是个道德那么败坏作恶多端的人,A怎么可能爱上B,或者他们怎么可能互相恋爱甜甜蜜蜜? 作者写这个CP就等于写和希特勒/鬼子谈恋爱一样简直令人恶心。作者太TM三观不正。




??????黑人问号。




什么是偷换概念?上面的例子就是。这里偷换的概念是这样:1、A不可能和反派B在一起—→2、A和B已经在一起—→3、A和希特勒在一起—→4、写出A的作者是支持希特勒/罪犯—→5、这CP圈的所有作者都是支持希特勒/推崇犯罪—→6、作者三观不正。




??????再次黑人问号。




这样就搞笑了。




如果说某作者是支持希特勒的纳粹分子或者推崇犯罪行为,这需要提出确切的实质性证据(事实性质),而不是单凭某人某CP同人文章便可诬蔑他人,并上升至整个群体。



如若必须讨论cp圈的政治属性、道德秉性等等,请了解确切整个圈子的立场再提出意见。




所谓勿以个体自身批判群体差异,就是不要把自己所以为的东西当成是客观现实。




在此前的“命题”下,前提和结论连逻辑关系都没有形成,完全就是个伪命题。命题为伪,怎么能自认站在真理一方呢?










至于“A怎可能和反派B在一起”:




对于有剧情的文,这些人就会说铁定逃脱不了给反派的美化,全TM是洗白文;对于只有XXOO的文,则会讽刺地说某些人的确是喜欢看这种没有爱情的肉文,觉得这样的性关系很好很刺激,全TM是强J文




Well,我想问,AU和OOC算什么?




这些人一开始就把同人文的个别例子来反驳一切故事,即是用特殊性来批判普遍性,简单说就是以偏概全。




当谈及“美化/洗白”,必然是对已造成实质损害的反派角色添加他其实很“无辜”的理由。而对原 · 非正面角色设定的修改,是属于同人OOC或AU世界范畴,却不是在讨论"美化事实性质"之列




再有就是把作者的语言描写功力之厉害,等同于洗白美化,即是作者赞同和宣扬反派的伤害行为。EXM? 又是一个逻辑谬误。




为什么有人会萌相杀相爱,因为冲突剧烈,所以存在魅力。这是要在故事里体现和解决的事,不写出来别人怎么知道?既然如此,谈何否定CP存在的理由?




还不明白的话,黑格尔对此可以给予一个指向性答案: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存在的东西都是有因可循。简单理解则“存在即是合理”。










再说人家好端端在二次元世界萌个CP,和现实的道德品性扯什么关系呢?难道某宅男对着片子撸,他在现实中就会搞性骚扰?




这些人为了证明自己思想多么高,他人萌的CP有多么雷多么不合理,于是干脆跑到非CP圈的公共场合,拉扯上吃瓜群众,一起对CP圈的问题辩个对错和好坏。美其名:交由群众评定




所谓:由世界去评判,让时间去证明。因为“道”在人在,热度高的CP必然符合普世价值观,清冷或消亡的必然与人们三观所违背。




似乎有种迷样自信:凡我之所斥,必遭人民所弃




什么——鬼!?事物发展规律不是这么用的啊。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意思是让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发展过程。哈利波特曾经那么火热,现在只有德哈tag能停在20名,难道人们终于发现其不符合三观了?




而后一点我就更不明白了,什么时候拉郎配还能扯上普世价值观?在中国的普世价值观里同性恋就是否定的存在,你知道么?




CP圈既有冷圈和热圈,不是热圈就表示备受人们遵从,而冷圈则就道德不合。冷热圈不过梗多梗少,产粮大大多或少的区别。




同人之所称为“同人”,是因为它是在原有作品上进行二次创作的衍生




在电影或小说等其它作品的二次元世界,存在虚构事实,而cp圈更是二次元衍生世界。无论官配还是拉郎配,在二次元同人世界中,不过就是平行世界。




从“同人与原作”“原作与现实”,再到“同人与现实”,其事实性质可比性之低,完全不能并行讨论。




言论自由和尊重创作,不是随意在公共场合进行ky他人的大旗帜。看不惯,拉黑或者私下怎么搞都是没问题的。但是直接跑去非同人世界的公共地方指责一个CP圈?这就类等于菲律宾跑去联合国控诉中国在西沙海域捞鱼不符合规矩一样无稽。


 




 




引用一下王小波的话:


"中国人评价外国的东西是从艺术的角度去评判的,而评价本国的东西却是从道德的角度,好像艺术不存在一样。" 


"不知为什么,傻子在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




每个人都有创作的自由和权利,如果创作者涉及抄袭情形,或者具体行为在法律法制上犯错误,那么我认同和支持抵制及反对。如果否,自行在道德制高点谴责别人的人,也不见得有多道德。




道德从古至今都是拿来律己的,法律才是律人的,不懂道德的人才会用道德律人。(驴得水)





评论(1)

热度(73)